顶点小说 > 都市言情 > 恶魔她坚决不掉马 > 第二百七十四章 第十次审判1
  不出意外,上面密密麻麻记载了这么多年,司泊彦帮助过的人。

  审判天平代表着善良和功德的一端沉到了底部,这意味着,司泊彦将重获新生。

  接下来是沈泽洵。

  他是根红苗正的警察之家,从小受到父亲影响,走的都是充满阳光的、坦荡的大道,乐于助人的事更是屡见不鲜。

  小到扶老奶奶过马路,帮助小朋友取回挂在树上的气球,大到协助警方抓罪犯,从行凶者手里救下人质等等……

  “洗去记忆吧。”余凉对着系统轻声的吩咐。

  两人的审判书无风而起,悬在半空中。

  余凉的身后,司泊彦和沈泽洵的身体出现在广浩的黑暗中,发着微光。

  两人紧闭着双眸,无知无觉。

  “去吧……”余凉对着审判书淡淡的吐出两个字,转过身,最后再看了两人一眼,随即闭上了眼睛。

  两张审判书迫不及待的钻到主人的身体里,消失不见。

  同时不见的,还有两人的躯体。

  这一次,她和他们算是彻底的分开了。

  他们将会忘记关于她的一切,也不会记得惩罚世界,即便在街上碰到,也只是陌生人。

  系统没有出声,余热此刻也安静的呆在镜子空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余凉睁开通红的双眼,失神的看着浩瀚空间中无数的小世界。

  “继续审判吧……”她叹了一口气,像是放弃了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发生,将目光重新放在面前的审判书上。

  胡妩媚,一个可怜、可悲,却又可恨的人物。

  她出生在贫苦落后的大山之中,母亲是被人拐骗到这里,被父亲买下来的。

  因为第一胎生下了她,母女两在家里一直抬不起头。

  在这个封建的小山寨,大多数的媳妇都是如同她母亲一样的人,她们被折断了翅膀,困在这一眼望不到头的深山之中,由开始的挣扎、反抗到绝望,最后不得不面对现实。https://www.tj268.com

  这里的人,还保留着那一套重男轻女的思想,觉得只有儿子才能传宗接代,女儿迟早是别人家的。

  很小的时候,胡妩媚就要跟着母亲从早忙碌到晚,不会有一点空闲。

  哪怕是年幼的她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碗,都会遭到父亲的毒打。

  那个时候,胡妩媚没有名字,父亲、爷爷和奶奶叫她赔钱货,只有母亲会温柔的叫她丫头。

  终于,母亲为父亲生了一个儿子,待遇稍稍好了一些。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母亲的关注慢慢被弟弟夺去。

  没有人会在意忙碌了一天的她累不累,有没有吃饭,冬天到了,没有人想起来,要给她添一件过冬的衣服,即便原本的那间棉衣也是奶奶穿坏了,不要的。

  她的屋子永远都是破旧漏风的,到了雨天还会漏雨,更别说冬天,饥寒交迫,说会冻死人也毫不夸张。

  弟弟五岁的时候,父亲就将他送到了寨子里唯一的幼儿园,而只有七岁的她,已经可以包揽全部的家务了。

  她可以一个人上山砍柴,采野菜,回去给一家人做饭,洗衣服。

  因为弟弟要上学,她天不亮就要将早饭做好,将弟弟要穿的衣服准备好,还要将他的书包收拾的整整齐齐。

  只要稍有不慎,父亲的巴掌就会落到她的脸上。

  没有人知道,她是那么的渴望自由,渴望逃脱这个让她痛不欲生的家庭。

  她想去上学,想和弟弟一样,穿的暖暖和和,背着书包,每天回来有热乎乎的饭,还可以在饭桌上和家人分享学校发生的趣事……

  每当看着这一家其乐融融的画面,坐在饭桌一角,连夹菜都要小心翼翼的她,不知不觉间,已经将心中的羡慕化为了嫉妒。

  她不是没有乞求过母亲带着她离开这里,去往她从未见过的大城市。

  可悲的是,在这里生活久了,母亲已经被同化。

  她说她离不开弟弟,也劝胡妩媚不要有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在这一刻,胡妩媚清楚的认识到,在母亲心中,终究还是弟弟最重要。

  因为弟弟的出现,让她在这个窒息的家庭得到了喘息,而自己,只是她的一个噩梦。

  一瞬间,胡妩媚心中的嫉妒转化成了恨意。

  她恨母亲就这么轻易的向命运低头,恨父亲家人的区别对待,恨弟弟什么也不用做,就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一切,恨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美好,因为她的人生,只有苦楚。

  她开始将弟弟读过的、不要的书收集起来,忍受着嘲讽,求弟弟教自己读书认字,她想要为自己的未来努力一把,只要有机会出了这里,她肯定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可是,就当她还在默默计划的时候,突如其来的变故打乱了一切。

  为了给弟弟攒钱,未来能娶上媳妇,父亲决定将她嫁给寨子里的傻子,只因为傻子家给的彩礼是别人家的三倍。

  “阿爹,我才十六岁,更何况,他是个傻子……”

  这一次,胡妩媚终于压抑不住心中的不甘,向父亲反抗,可得到的是两个巴掌和回到房间反省,不许吃晚饭。

  她求助的看向这个家里唯一给她温暖的母亲,却见到母亲回避的目光。

  她说:“女儿,你就好好听你阿爹的话,对方虽然是个傻子,但家里有钱,你嫁过去不会受苦,傻子好拿捏,到时候,家里肯定是你做主。”

  胡妩媚不可置信的看向自己的母亲,一瞬间,她觉得母亲此时的模样是那么的陌生,心里的最后一抹温情也在这一刻彻底泯灭。

  第二天一早,她特意去了山上,采了一筐的蘑菇。

  昨天弟弟考了一百分,家里杀了一只鸡来庆祝。

  父亲和母亲都以为她想开了,连忙跑到傻子家商量彩礼的事。

  晚上的时候,胡妩媚做了满满一大盆的小鸡炖蘑菇。

  双喜临门,父亲高兴的多喝了一碗酒。

  胡妩媚安静的听着他们讨论拿到彩礼后,这笔钱应该花在哪里。

  直到所有人眼前开始模糊不清,弟弟捂着肚子哭着喊疼。

  胡妩媚开心的笑了起来,眼角含着泪,笑的如同一个疯子。

  在所有人都诧异的目光中,她站了起来,从饭桌上的一堆蘑菇中挑出了一碗有毒的。

  “为了怕你们不吃,我特意采了许多没有毒的蘑菇放在最上面,怎么样,毒蘑菇的口感就是比没有毒的香吧。”

  “你这个赔钱货,当初就应该掐死你。”父亲用最恶毒、最难听的话谩骂她,诅咒她。

  胡妩媚已经不在乎了。

  “这一切都是你们逼我的——”胡妩媚一脚踩在父亲的胸前,脸上带着畅快。“你自己也没想到吧,打骂了我这么多年,最后竟然会栽在我的手里。你们错就错在把我想的太过逆来顺受。”

  “丫头……”母亲眼含泪水,复杂的看着她。

  “别这么叫我,我恶心……”胡妩媚走过去,弯腰看着母亲。“曾经,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温暖,现在看来,并不是……”

  她拿出早就藏好的匕首,对着母亲的胸口一下又一下的刺着,眼中的最后一点亲情也在这一下一下中,彻底消失。

  然后是弟弟、爷爷、奶奶,最后才是父亲。

  “阿爹,我特意将你留到了最后……”胡妩媚看着他。“因为,我要让你亲眼看到,你最重视的儿子,死在你最瞧不起的女儿手上,我要你也尝尝什么叫绝望……”

  看着满地的鲜血和躺在血泊中的尸体,胡妩媚笑着笑着,大哭了起来,哭着哭着又笑了。

  她将脸上的泪水一点一点的擦干净,回到房间,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找到父亲母亲平时藏钱的地方,背着干粮,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里。

  山路很崎岖,可她一点也不怕,为了不被人找到,走的都是无人问津的小道。

  历经三天三夜,她终于走到了最近的一个城镇,搭上最近、最远的一班车,彻底离开了这个盛满了她痛苦回忆的地方。

  她以为,只要离开了这里,苦难的日子就会结束。

  她在陌生的城市找到了一份饭店打杂的工作,因为没有户口,也没有身份证,只能租着最便宜的房子,住在破烂的环境中。

  即便这样,她也很满足了。

  不久后,她认识了一个对他很好的男人,和他确定了关系,两人住在了一切。

  殊不知,这是她另一次苦难的开端。

  同居之后,她才知道,这个男人就是一个彻头彻底的混蛋,游手好闲、喜欢喝酒、喝醉了就去赌,赌输了就去喝,没钱了就朝她要。

  她不是没想过离开,可每次新搬到了一个地方,很快就会被找到,被纠缠。

  这个男人,把她原本充满希望的人生再次毁掉。

  终于,又一次搬家被找到,胡妩媚看着被砸开的门,和扫荡一空的房间,无声的笑着。

  她沉默的将被翻得乱糟糟的房间收拾好,做了一桌子的菜,等男人回来。

  这一次,她没有恶语相向,而是温柔的招呼明显又赌输了的男人吃饭。

  他们好像又回到了刚在一起的时候,那么融洽、温馨。

  “为了庆祝我们再一次相聚,我特意买了最好的酒,多喝一些吧。”胡妩媚笑着给男人又倒了一杯。

  眼看着男人已经喝得不省人事,她拿出了当初从山里带出来的那把匕首,笑着道:“你还真是幸运,这把匕首曾杀了我的亲人,如今用来杀你,你也不算委屈……”

  许是感受到危机,男人猛然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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