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言情 > 乡村野汉:与表姐一起钻进山林白手起家 > 第4章 给你瞧瞧我的宝贝
  谁知柳软儿一脸娇羞,一副“你好坏”的表情,“什么宝贝,那东西不是好好的在你身上长着嘛,我刚才一不小心都碰到了。”

  不用猜,表姐一定是被太阳晒得晕头转向,所以想歪了。

  秦兽要找的东西叫“快当签子”,它还有个俗名,叫“参起子”,顾名思义就是挖人参用的工具。

  作为放山人,索宝棍、棒槌锁、快当签子是必备工具,这些东西秦兽一般都是随身携带。

  丢了吃饭的家伙,那可是大忌,必须要找到,不然不吉利,山神爷会怪罪的。

  “有十五公分长,三公分粗细,上头绑的有根红绳。”秦兽一边用手给柳软儿比划着,一边低着头在附近寻找着。

  “这么长啊,那应该好辨别,我帮你一起找。”说着柳软儿也埋头寻找起来。

  秦兽清楚地记得,没中暑晕倒前他还拿着快当签子找人参呢,所以即便是掉了,应该也是掉这附近了。

  从自己晕倒到帮表姐排蛇毒,两个人的活动范围加起来没有三米远。

  这三米见方的范围内,除了一棵大白桦树,一块大石头,其余就是野蛮生长的杂草和苔藓。

  只要用心寻找,就一定能找到。

  可奇怪的是,秦兽前前后后排查了一遍,别说找到了,连个毛也没看到。

  就在他急得团团转之时,表姐柳软儿上前提醒道,“兴许掉石缝里或者草丛茂密的地方了,咱们重点到这些地方找一找。”

  秦兽一拍脑门,恍然大悟。

  说的就是,我怎么没想到呢。

  都说女人心细,看来找这类东西,还是表姐经验丰富。

  果然,就在秦兽排查到白桦树树根与大石头交叉的地方,在一个苔藓疯长的旮旯里,有了大发现。

  “棒槌,是棒槌!”

  秦兽大喊一声,兴奋的一蹦三尺高。

  听到动静,柳软儿也赶紧围了过来,看了一眼,也跟着欢呼起来,“果然是大棒槌,秦兽你太棒了!”

  “棒槌”就是野山参的别称,传说人参会跑,只要喊了“棒槌”,它就乖乖站着不动了。

  之所以喊一嗓子,并不是秦兽爱显摆,这是赶山人的规矩。

  压山时发现人参,叫“开眼儿”,发现者要高喊“棒槌”,这一嗓子叫“喊山”。

  至于人参为啥叫“棒槌”,还有一种说法,因为人参长得有些像妇女洗衣服时捶打衣服用的木棒,采参人也渴望挖到像棒槌一样大的人参,所以称人参为“棒槌”。

  秦兽只顾着挖人参,也懒得去追究它为啥被叫做“棒槌”,反正祖师爷都是这样叫的,一辈一辈传下来,自己跟着叫就是了。

  他只关心自己发现的人参大不大,能不能卖上个好价钱。

  秦兽赶紧蹲下来,认真的数了起来,“一个杈,两个杈,三个杈...六个杈!”

  有些不敢相信,他又数了三遍,六个杈没错!

  秦兽激动地抱着柳软儿,高兴地直摇晃,“我的妈呀,表姐,咱们要发财了,是六品叶!”

  不知为什么,与表姐抱在一起,秦兽顿时气血翻涌,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还特别兴奋,仿佛有使不完的劲儿。

  尤其是触碰到表姐膨胀出来的温柔,他的身子立刻像被雷劈了一样颤抖。

  “好秦兽,别晃了,表姐受不了,你再晃,我就要晕倒了!”本身就出了不少血,还被毒蛇咬了一口,柳软儿哪里经得起秦兽这样折腾,立刻求饶道。

  被表姐这么一提醒,秦兽这才意识到,自己高兴的过了头,差点酿成大错。

  就在他准备松开双手的时候,却发现柳软儿身上有个硬东西顶着自己的腰,把他硌得生疼。

  不会吧,难道表姐也跟自己一样,一激动就会撑起小蘑菇。

  可有一次去茅房,他无意中撞见,表姐是蹲着方便的啊。

  虽然这件事过去很久了,但秦兽记得很清楚,表姐就是岔开腿固堆着。

  爷爷明明说过,老爷们顶天立地,都是站着尿尿,表姐不站着,肯定不会有爷们该有的东西。

  那她身上的硬东西是什么?

  不光秦兽有疑惑,其实柳软儿也感觉到了有东西扎自己,而且还是两个。

  一个在腰上,一个在下面。

  她能确定下面那个是秦兽的,可腰上这个好像自己身上带的。

  于是她顺着自己的腰摸了一圈,果然发现了异样。

  这个东西是从围在自己腰上的汗衫里发现的,而这个汗衫就是秦兽的。

  当着秦兽的面,柳软儿从汗衫的口袋里,把东西掏了出来。

  这是一把匕首形状的东西,只见它十五公分长短,通体灰白,纹路斑驳,并不是什么金铁铜绿打造,当然了也不是一把银剑,要说材质倒像是一截骨头磨成的。

  “瞧我这狗记性,怪不得找不到,原来被我放在汗衫口袋里了。”见到这东西秦兽很是激动,立刻拿在手里,“好表姐,这就是我的宝贝签子,有了它咱们就能愉快地抬棒槌了。”

  所谓“抬棒槌”就是挖人参,它是参把头的拿手好戏。

  人参根系发达,根须一旦折断,价格便会大打折扣,有了快当签子,抬棒槌就容易多了。

  所以“抬棒槌”也是考验一个参把头合不合格最基本的方法。

  毕竟打小跟着爷爷秦三风上山抬棒槌,还有祖传的快当签子在手,秦兽根本不担心自己抬坏了棒槌。

  可别小瞧了这把签子,它可是鹿骨打造,这么些年,经它挖出的人参,少说也有几百根。

  而且这把签子还曾挖出过一根九两多重的人参。

  七两为参,八两为宝。(此处采用十六两称,即十六两为一市斤,八两即为现在的半斤重。)

  能长到九两多重,少数也要上百年时间。

  这根人参也被公认为“参王”,让秦家威名远扬。

  所以这把签子,也算为老秦家立下了赫赫战功。

  怪不得秦兽总喊它“宝贝”,还爱不释手地带在身上,原来这把签子,还有这么多传奇的故事呢。

  柳软儿顿时来了兴趣,“让我也仔细瞧瞧这稀罕玩意。”

  她把手在衣服上擦了擦,从秦兽手中接过了这把祖传的签子。

  握在手掌里,柳软儿来回摩挲了几下,别说手感还真不错。

  仔细看去。

  只见这把签子被一根红绳缠绕,而红绳的两头,分别挂着两个锈迹斑斑的铜钱,铜钱上有四个繁体大字,隐隐约约只能看出“通宝”两个字。

  至于是什么通宝,已经传了这么多代,别说秦兽不知道,就连秦三风也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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