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厄休拉夫人来说,除了饮食,住房是另一个地狱。
一长列的大通铺,底下是红土糊的火炕,上面铺着草席,弥漫着一股汗酸味。
布鲁克坐在门口,直接往墙边上一靠,没过多久就响起了鼾声。
女仆清扫了大半个小时,再铺上毯子和睡袋,这才觉得勉强能躺下。比起野外,这里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井水了。
冰凉清爽,带点儿甘甜,令人心旷神怡。
就这样,一行人住了下来。
几天后,到了十一月初,店小伙口中的荒野马戏团终于来了。
村外响起了热烈的鼓号声,一辆辆大篷车开了进来,停在村口的广场上。
最先下车的一群奇装异服的小丑,全部是缺胳膊少腿的残疾人,瘸子瞎子聋子,手里拿着乞讨的盆子,一边做着滑稽表演,一边朝围观的村民乞讨。
这是荒野马戏团的传统,叫“乞讨者开路”。据说荒野马戏团的雏形,就是一群活不下去的乞讨者聚在一起,相依为命。最初他们只是四处流浪,乞讨谋生。后来为了增加乞讨的成功率,养了一些小动物做表演,增加乐趣,再到后来,又制作一些小工艺品售卖。
再然后,流莺和神婆加入了这个团体。
历经数千年的发展,逐渐演变成了今天的荒野马戏团,集乞讨、马戏表演、塔罗牌占卜、草药医疗、小工艺品售卖、皮肉生意于一体的多元化流动式商业体系。
厄休拉一行人站在人群里,玛格丽丝瞪大着眼睛,对一切新鲜事儿都充满了好奇。
“夫人,大小姐,行行好,给点儿赏钱吧!”
一个拄着拐杖的老瞎子伸出坑坑洼洼的盆子,向两人乞讨。
“你不是瞎子吗,怎么看见我们的?”玛格丽丝奇怪道,明明对方的眼睛里没有眼珠子,只有眼白,却准确地说出了她们母女的身份。
“呵呵……”老瞎子指着自己的鼻子,“我闻到了贵族小姐的香水味。”
“真厉害!”玛格丽丝赞叹道,从老管家的钱袋里摸出三枚金币扔进盆子里。
“哎呀,三枚金币,善良的大小姐,流浪之神会祝福你的。”老瞎子张开双手,俯下身体,行了个标准的贵族礼。
按照规矩,在一名乞丐获得赏钱后,其他乞丐都不能再打扰这位施舍的好心人。
跟在乞丐后面的是鼓号队,竟然是一群骑着山羊的猴子,吹号打鼓,人模人样,十分滑稽,惹得村民们嬉笑不止。
“吼!”
一名穿着性感的女驯兽师坐在狮子的背上,不时挥动长鞭,发出清脆的破空之声。
若是陈兴在这里,肯定会联想到一个人——倾城公主,蕾西·马里斯。只是骑着的狮子换成了双头蝎尾狮“曼提柯尔”,鞭子换成了黄金双枪。
再然后,一群穿着体操服的男女演员,他们脸上洋溢热情的笑容,不断朝着围观的村民招手和飞吻。
接着是一群演奏者,有的拉着手风琴,有的吹着大号,有的拉着小提琴,乐声杂乱,却热闹无比。
走在最后的是一群穿着破烂布袍的老女人,手里拄着拐杖,袍子拖在地上,脏兮兮的。
神婆,专门替人占仆命运,并提供一些草药医疗的老太婆。
“哇,他们都好开心啊~”
玛格丽丝情不自禁地叫道。尽管这些人衣着褴褛,身上、脸上,到处都是抹不去的贫穷和饥饿的痕迹,可他们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发自内心地感到快乐。
世界仿佛为伯爵家的大小姐揭开了新的一页。
一个从未见过的,认知之外的世界。
原来,还有这样的一种生活。
原来,笑容可以这么的灿烂。
原来,快乐可以这么的简单,这么的无拘无束。
她所看到的这些笑容,和冰蓝城的贵族完全不同。
尽管冰蓝城的贵族们脸上总是带着温和的微笑,但实际上任何人都能感觉到他们内心冰冷和警惕,仿佛一头微笑的狮子,随时都会暴起伤人。
对他们来说,微笑不过是一种礼仪,一种必须携带的东西,并非真正地感到了快乐。
别人是这样的,她也是这样的。微笑着每一天,微笑着面对任何人,可内心的冰冷却和脸上的笑容呈现反比。往往笑得越开心,就代表越想杀掉对方。
因为她在那样的环境长大,周围都是那样的人,她也只能成为那样的人,否则她就会被那个圈子排斥,成为一名“loser(失败者)”。
而这些人的快乐,简单而纯粹,仿佛飞过天空的鸟儿,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因为开心,所以笑。
触动心弦的,不仅仅是厄休拉家的小姐,还有夫人。
她想起了在田园间奔跑的少女时代,想起了与丈夫举行婚礼的那一天,好像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感觉到这样的欢乐了。
荒野马戏团,正是为那些在恶劣环境中挣扎求存的人们带来快乐的天使。
权力、财富、地位,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他们不在乎贫穷、饥饿和歧视的目光,他们唯一需要的,只有快乐。
他们的快乐感染着无数挣扎于世界的边缘、艰苦生活的人们,让他们能继续活下去,感觉到阳光的温暖,感觉世界的善意。
不知不觉中,厄休拉夫人搂住了女儿的肩膀,而后者也将小巧的脑袋钻进了她的臂弯。
这对母女互相依偎着,仿佛时间也变得缓慢,如同涓涓的流水,轻柔而宁静。
在这一刻,她们和解了。
下午的时候,马戏团拉起了巨大的帐篷,并举行了盛大的表演。
尽管设备有些老旧,音箱沙哑,服装简陋,跳舞的女郎不是年纪大了动作有些迟缓,就是过于年幼还没学会笨手笨脚的,至于动物表演的环节,狮子不敢跳火圈并且中途冲出舞台追赶戏弄它的猴子,吓得一群村民屁滚尿流大喊着要退票。
专业性姑且不论,开心确实是很开心的。
表演结束后,已是入夜时分。马戏帐篷外架起了巨大的篝火。人们围着火堆,手拉着手,载歌载舞。顶点小说
忽然之间,一个高亢的乐声盖过了手风琴和六弦吉他的声音。
乐章轻快而欢乐,宛若天籁之音。所有人都停了下来,望向乐声传来的地方。
只见一名少女从人群中走出,白皙的脖子支着小提琴,琴弦飞快地拉动着,两条金色的马尾辫在轻快的旋律中跳动着。一转身,裙摆飞扬,优美得如同传说中的精灵仙子。
人们逐渐回过神来,跟随着乐曲的节奏跳动起来,舞姿愈发地热情奔放。
当乐声达到高潮之时,玛格丽丝浑身绽放蓝芒,跳上篝火堆,红色的小皮鞋踏着燃烧的原木,芭蕾舞步恣意挥洒,高亢的琴声直冲云霄。
人们欢呼起来,不知是谁先喊出了“火焰天鹅”的口号,所有人都跟着喊起来。
狂欢持续了一整个夜晚,直到第二天早上,满脸倦意的人们才相继离开。
荒野马戏团将会停留三天,第一天大型节目表演和篝火狂欢,第二天变魔术扔火球等小杂技,顺便兜售小工艺品,神婆占仆看病卖草药,晚上流莺歌舞外加陪/睡,第三天继续第二天的事情。
对于忙碌了一整年的流民来说,马戏团到来的这三天是一年当中最快乐的时候,甚至比丰收节的时候还要开心。
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娶到老婆的老光棍,或者是已经成年却又没有女朋友,无处发泄旺盛荷尔蒙的年轻小伙。
相较于有固定居所的普通流莺,马戏团的流莺素质普遍不高,成天在野外餐风露宿到处跑,皮肤不可能太好,但价格也相对便宜,甚至有时候不用钱,给点儿食物就行了。
而且马戏团的流莺有个传统,就是不做任何避孕措施。一旦怀孕了,就生下来,由马戏团这个大家庭共同抚养,补充人口。
这些孩子里面,有些长大了做杂技演员、驯兽师、手工艺者,或者是护卫、流莺。
其中有些流民的后代就在马戏团里,如果再次路过,血亲想要认领,就要支付很大一笔抚养费,又或是放弃定居的生活,加入马戏团,这样也能跟自己的孩子一起生活。
通常荒野马戏团都会有自己的旅行线路。这条路线相对固定,在熟悉的村落之间往返,基本上一年来一次。毕竟流民村落和边缘镇都很穷,经不起太频繁的狂欢。
如果偶然出现“撞车”,就是两个荒野马戏团同时来到一个村落,又或者不久之前刚有马戏团来过,他们都会礼貌地离开。
不过这种时候很少,因为他们会和当地的村长或者是部落领袖约定好明年的日期。
比如马戏团离开后,古扎拉村的村长就会在村口悬挂五彩旗,代表今年已经有马戏团造访过,又或是已经有约定好的对象。看到这面旗帜,其他马戏团就会默默地离开。
第三天的时候,厄休拉母女拜访了马戏团的团长。
“美丽的火焰天鹅小姐,以及这位尊贵的夫人,请问在下有什么可以帮到两位的?”已到中年,有些秃顶的团长躬身问候。
自从那天玛格丽丝惊艳全场的小提琴独奏,以及漫步火焰的芭蕾舞姿,所有人都开始这么称呼她。
“我们想到北边去,不知道你们会经过哪里?”玛格丽丝问道。
“我们将会在入冬前抵达北风镇,然后在那里度过一整个冬天,沿途会经过大石村、牛角村、拉齐部落、普拉德镇、洛克镇、烤鸭镇、兰花镇……”
听到兰花镇,玛格丽丝好看的眼睛亮了一下,随即提出跟随队伍前往北面的要求。
在布鲁克的反复告诫下,尽管这个中年大叔看起来是个好人,但玛格丽丝还是没有透露出真实的目的地,以免遭受窥觊。
虽然玛格丽丝有所保留,但荒野马戏团的传统就是来者不拒,只要谁愿意加入,随时都可以来,也随时可以离开,更何况是愿意支付旅费的贵族小姐。
在获得了一百枚金币的巨款后——对于荒野马戏团来说,一百个金镚子可能是半个月的收入,团长腾出了一辆较新的大篷车给她们用。
大篷车是燃油动力的,里面铺着长条形的地毯,外面是缝缝补补的厚帆布。虽然看起来破破烂烂的,但坐在里面还是蛮舒服的。至少不用晒太阳,还能躺一下。
不过,相对于荒野马戏团来者不拒的包容和友善,也有其残酷无情的一面。在旅行的过程中,餐风露宿,日晒雨淋,身体病弱的人很快就会死掉,然后随处埋葬。
而失去作用的人也很容易被抛弃,因为大伙都是随心所欲的人,不能要求太多。
曾经有一位吟游诗人这样写道,“如果有一天,你感到累了,疲倦了,对这个虚伪的世界感到失望了,想要放下一切包袱,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那么你可以加入一支荒野马戏团的队伍,因为那里只有快乐。”
一直以来,荒野马戏团都充满了戏剧性的浪漫色彩,但前提是——已经放弃了人世间的一切追求,所有的功名利禄、爱恨情仇、责任义务,统统抛之脑后。
相比圣光教会、新禅宗和无上神教讲究的清心寡欲、超凡脱俗,荒野马戏团要更加纯粹和彻底。
试问一下,一个等级森严,并且有地盘概念和扩张需求的组织,怎么可能真的无欲无求、超凡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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