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快要结束,齐延霆的婚期临近。
姚若兰和齐友善两口子正在布置齐延霆的婚房,就听门外传来了一声呼唤。
“爹、娘,大哥我回来啦……”
姚若兰一听这声音,瞬间僵住了,“老齐,你听着没?好像是宏睿啊!”
“娘,是我。”齐宏睿挺拔的身影忽然出现在了门口。
两口子转头一看这真是他们牵挂许久的老儿子后,姚若兰未语泪先流。
“你这混小子,咋一出去就没影了?”
她跑过去揪住他就是一顿叱骂,可哽咽的喉咙却渐渐又说不出话来。
夫妻俩见他不仅黑了不少,还整个人都沧桑了,不用问也知道,他在外面吃了不少苦。
吃饭的时候姚若兰一个劲给他夹菜,“部队里头很苦吧?你还回去吗?”
他们对齐宏睿的遭遇一无所知,真的以为他是去了部队。
齐宏睿也不想让父母担心,干脆将计就计了。
“我还去的,等哥结了婚我就走。”
一家三口刚吃完饭,齐延霆就骑车从镇上回来了。
他之前为了打听齐宏睿的情况,往部队那边发了封电报,今天收到了回复。
电报上明确的说明了根本没有所谓的招兵,那就是个骗局。
他立刻赶了回来,准备在结婚之前出去一趟,可刚进门就见齐宏睿居然回来了。
晚上,哥俩躺在炕上后,齐宏睿才对齐延霆讲述了自己这段时间的遭遇。
齐宏睿说,参加完齐延霆的婚礼就要出去,这次他是真的去参军了。
由于他在这次救援行动中的突出表现,有人破例将他引荐到了一支优秀部队。
他觉得自己目前还是能力不够,所以希望通过部队的磨练能变得更强大一些。
齐延霆对他的这一选择表示了支持,只要他能不再被情所困,那就是好事。
至于之前家里收到齐宏睿的那封平安信,也确定是那些人模仿他的笔迹代写的。
其目的应该是为了避免有人报人口失踪案,由此来掩人耳目。
时光翩跹,忙碌的春耕总算结束。
终于到了齐延霆和凌清雯大喜的正日子。
朝霞送锦,虹霓献瑞。
凌华强早起一开门,就见来帮忙的乡亲们都过来了。
大伙赶忙将陪嫁的被子、柜子之类的东西都贴上喜字后归置好。
新郎接亲会来得比较早,到时候就不至于手忙脚乱。
凌清雯的头发是自己盘的,并没像这个年头其她新娘那样头戴塑料花,而是别上了精致的银色发夹。
她上次拿去改了一下版型的大红色嫁衣,比之前更显腰身,看着没那么笼统了。
换好衣服和鞋子,再对着镜子描了描眉,又浅浅涂上了一层口红。
看着镜子里喜庆的女孩,挺好的,有点新娘子的模样了。
只是她真的准备好了吗?怎么感觉心里有点……
是紧张吗?
这可不像她凌清雯啊!
就在这时,外面忽然热闹了起来,是齐延霆带人来接亲了,这会儿正被一群人堵在门口讨喜糖呢。
按照当地婚俗,男方接亲越早越好,而且接亲的人数是单数,这样加上新娘子就正好凑成双数了。
姚若兰安排来接亲的人都是些“全乎”的,所谓全乎就是夫妻和睦、儿女成双、家庭美满的人。
这些习俗都反映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齐延霆一路“过关斩将”终于躲过了一群人设立的“关卡”来到了凌清雯门前。
“雯雯,开门吧!我来接你回家。”他温柔而深情的语气有一股抑制不住的亢奋。
“哟,叫啥雯雯呀?该叫媳妇儿啦!”
“是啊!叫媳妇……”
后面一群人又开始跟着起哄。
齐延霆豁出去了,“媳妇儿,开门吧!”
凌清雯忽然被他这声急吼吼的“媳妇儿”逗笑了。
既然答应了要结婚,那就没什么好矫情的。
她果断斩掉了心里冒出来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伸手开了门。
门外,他一身挺括的绿军装,根根整齐的中分头,明朗的浅笑如三月的春风。
门里,她一身婀娜的大红色喜服,明艳动人的妆容中,那双翦水秋瞳光波缱绻。
如此佳偶,实乃天作之合!
旁边人群里,大部分人都被凌清雯如今的模样惊呆了。
“凌老三,这是咋回事?这真是你那闺女吗?”有人追着凌华强好奇地问。
凌华强面露骄傲,“不是俺闺女,还是你闺女不成?”
由于他们天天和凌清雯在一起,对她的容貌变化觉察得并不明显。
但并不是毫无知觉,早在一个多月前凌华强就感觉他老闺女变了个样。
一问才知道,她买了特效药把疤痕给去掉了。
这件事他对外人没有说过,反正她结婚这天,全屯子人都能知道。
“快快快,把这长寿面吃了,好送新娘子出门……”
这时,过来帮忙的一位大婶,乐呵呵地给两人端来了一碗热腾腾的面条。
这面条是由一根面拉成的一碗,是真正意义上的“长寿面”夫妻俩一人咬住面条的一头往中间吃,直到两人嘴对嘴才算完。
为了讨个好彩头,吃面的时候还不能中途咬断,这根面就象征着两个人今后的婚姻生活和顺、圆满。
凌清雯今天早上早饭都没吃,这碗面条她一个人都不够。
所以两人吃面的时候,齐延霆刚吸溜了两口就被她一个眼神定住了。
他咬着面条一头,看着面前这个贪吃的小野猫,真是哭笑不得。
直到她将面条咬到他嘴边,他才接过去从她红唇上将其咬断。
“新郎官跟新娘子亲嘴咯……”边上仰着脑袋瞧热闹的小孩兴奋地大叫。
两人吃完面,接亲队伍就开始将凌清雯的陪嫁往外搬。顶点小说
凌华强给她准备了四床棉被,一对樟木斗柜,一个洗脸架、一对搪瓷盆、一对暖水瓶。
另外还有些糖罐子、肥皂盒子之类的小物件,之前那部收音机也让她带上了。
就这些嫁妆,在如今这年月已经是相当豪横了。
他以前是木匠,那柜子和洗脸架子啥的都是自己攒木头一点点做起来的。
棉花虽然是稀罕东西,有钱都不一定买得着。
但他半辈子本本分分、与人为善,关键时候就发挥出作用了。
只要他开口问队里乡亲匀点儿,大伙多是愿意的。
所以他才这么“豪横”的给他老闺女陪嫁了四床棉被。
他这人平时虽然抠抠搜搜,但在对待孩子的终身大事上是毫不马虎的。
之所以下了如此“血本”为的就是不让人瞧不起她老闺女,更要她婆家人能善待她。
虽说现在的凌清雯不比从前了,但终究,嫁妆才是闺女的底气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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