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历史军事 > 昏君补考,从北宋开始 > 第47章 拜师
  参观完御拳馆,周侗带傅斯年来到演武场,要考校一下他的基础。

  得知傅斯年一点枪棒的基础都没有,只刷过几个月的朴刀。

  本来跃跃欲试的林冲失望了。

  傅斯年看林冲的眼神,心里给他下了评判:你这厮也不是好人!肯定想看我出糗!

  没办法,周侗只能考校更基础的,那就是举石锁。

  周侗指着一排石锁道:“你试试能举到多重。”

  那一排石锁大小不一,小的有三五十斤,大的也就两百来斤。

  这个可就是傅斯年擅长的了,自从吃了地府给的小还丹,身体天天爆豆一般的响,骨骼结实、力大无穷,傅斯年还真没试过自己的极限。

  正好今天趁机试验试验,他直接走到倒数第二大的石锁跟前,单臂一较力,却差点一个趔趄。

  不是举不动,而是太轻了!

  周侗也看出来是怎么回事,满意地点点头,觉得这小子力气倒是不小。

  傅斯年又来到最大的石锁跟前,这回有经验了,知道先试试斤两。

  这石锁上标有刻度,写了两百的字样,说明重就是两百斤。

  宋代一斤约合640克,两百斤就是128公斤。

  结果傅斯年还是很轻松地拎了起来,上下动了动,甚至还扔起来接住。

  依旧很轻松啊!

  周侗表情略带讶异,待傅斯年放下石锁,上前按捏他的肌肉、骨骼。

  边摸边说:“嗯,好身板!筋肉结实,骨骼硬而修长,是块练武的材料!我看你还有余力,能否估计一下,大概能举多重?”

  傅斯年挠挠头:“要是拎这种石锁,再翻一番可能还有富裕。”

  林冲睁大了眼睛,满是不可置信。

  再翻一番还多?那岂不是单臂有五百斤的力气?!

  古人形容猛将力大,总喜欢说“双臂一较,有千斤的力气”。

  但那都是修饰的说法,现代奥运会举重记录,也就是五百斤左右。

  周侗有点不信,觉得对方有吹牛的成分。

  那怀疑的表情都写在脸上了,傅斯年当然看得出来。

  四周看了一圈,想表演个霸王举鼎什么的,却没找到合适的物件。

  门口的石狮子被他自动忽略,那玩意哪是人举的?

  一只两三吨重,要说有人能举起来,那必定是用嘴吹起来的!

  林冲见他真的在找,指着院子里侧的花园道:

  “后院有个池子,里面有块二尺见方的花石,当初是四个人抬来的,差不多就五百斤!”

  他一半是好奇,一半也是想戳穿傅斯年的牛皮。

  却没想到傅斯年真奔着后院去了。

  周侗与林冲对视一眼,从眼神中都看出了对方的惊讶:

  这小子还真去?莫非所言非虚?

  赶紧跟着傅斯年去后院,这会儿傅斯年已经来到池边,正在脱鞋。

  还好,是块有棱有角的奇石,而不是椭圆的,不然都没处着力。

  找好角度,试了试轻重,傅斯年心里有底了。

  林冲见他真要试,到底还是心软,劝道:“莫要逞强,小心砸了脚!”

  傅斯年特意面朝着两人,抬头微微一笑,便开始用力。

  只见他浑身肌肉虬扎,双臂用力,竟然极快地将那大石抱起。

  还不等观看的两人惊讶,他却还嫌不够,再一用力,居然举过了头顶!

  林冲大吃一惊,眼睛瞪得溜圆,忍不住赞叹:“好气力!”

  周侗这会儿也动了爱惜人才的心,出言提醒道:“好啦,快放下吧,别伤了筋骨!”

  傅斯年手腕一番,将大石又匀速放下。

  从丝带中掏出衣襟擦手,又穿了鞋,走到二人面前,脸不红、气不喘,轻松地道:“没事,跟我预计的差不多重!”

  周侗虽然嘴上不再说什么,却已经打定主意要好好教授傅斯年。

  他虽看不惯朝堂的尔虞我诈,可到底是武人,自己没机会再上沙场,可总想多教授些徒弟,为军中输送人才。顶点小说

  今日见傅斯年如此力气,觉得他只要稍加培养,上了战场就是一员猛将!

  收拾妥当,周侗引傅斯年到堂上坐,傅斯年将随身带的礼物奉上。

  按照古礼,傅斯年送了一条腊肉,这叫束脩(同“修”)。

  恭敬施礼,双手奉上,傅斯年言道:“师父在上,徒弟傅斯年有礼!”

  见他拜的正式,周侗笑道:“来御拳馆的多是公干,少有你这样正式的。其他虽有授业之实,却少有师徒之名!”

  “老夫原只一个入室弟子,林大朗是老夫友人的公子,我耐不过林教头的厮磨,这才收了林大朗做个记名弟子。”

  “你头一天来,我对你还不甚了解,拜师的事以后再说吧!”

  古时分入室弟子、记名弟子。

  顾名思义,入室就跟亲儿子毫无分别,自然是教授真传。

  而记名弟子就差了些,功夫是有所保留地传授。

  不然万一误传匪类,教会了徒弟饿死师傅的事也是常有。

  傅斯年点点头,没有强求。

  日久见人心,慢慢接受考验呗!

  于是道:“即便是有上命,教师传授武艺也是实打实的,暂时没资格当您徒弟,但我心里仍将您认做师父!晚辈孝敬长辈可不是应当的嘛!”

  周侗听得心里舒服,心想一块腊肉值什么?

  这孩子有礼貌,以后悉心教授便是。

  但接过腊肉后心下却又吃惊,仔细一看:好大的手笔!

  原来傅斯年这块腊肉可是有讲究的,主要内容不在肉上,而是在提手上。

  肉的一端系的草绳,绳头拴着一块金元宝,看大小是十两重的制式。

  这是傅斯年事先想好的,既不太多,又能解决实际问题。

  东京居,大不易。

  物价比起其他地方要贵上不少。

  像周侗这个品级的教头,月俸也不过五、六贯,这十两金合一百贯钱,抵他一年半的工资。

  论钱财,傅斯年有的是,千贯也只是等闲。

  但给得多了,人家必定不收,十两金给腊肉做个拎手,既合古礼,又有实惠!

  见傅斯年的穿着打扮,周侗知道他必定豪富。

  但如此挖空心思送礼,额度又拿捏的合适,显然是用了心思的。

  满意傅斯年想得周到,周侗含笑收了礼物,算是默认了这个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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