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玄幻奇幻 > 礼赞 > 第十章、洛基达然狼
  放晴了,温暖的阳光再次落在身上。

  这让商队所有人都十分振奋,毕竟昨天下了一天一夜的小雨,让人浑身湿答答的很难受。

  今天已经是进入大荒原的第二十一天了。

  前头探路的佣兵斥候小队带回来了一个好消息:如果继续保持当前的速度赶路,三天后就能走出大荒原进去大峡谷了。

  伴随好消息的到来,还有一个坏消息。

  商队周边已经三三两两出现了洛基达然狼的身影。

  这是也是狼群将来袭的征兆。

  至于狼群什么时候开始袭击,可能是今天晚上,也可能是明天,又或者只是目送商队离开它们的地盘进入大峡谷。

  不过最后一种可能的几率很小,洛基达然狼群不会放过送上门的食物。

  就如所有人都知道穿过大荒原必然要付出许多人的生命作为代价,但从来都没人想过要舍弃这条商路的暴利一样。

  神圣帝国中土大陆有一位智者说过:黎明之前,才是最黑暗的时刻。

  为了应对这个最黑暗的时刻,商队里所有人都自发的收紧了活动范围、提高警戒。

  在扎营等天黑的时候,几乎没有人离群去狩猎;晚上警戒的火堆多了好多,守夜的佣兵兢兢业业,其他商队护卫与旅人等也枕戈待旦。

  此时,克里斯坐在一个小火堆前面吃晚餐。

  同样围着火堆的人还有锡恩、雅各布,以及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他们已经一起搭伙好几天了。顶点小说

  新结交的的男人是商队护卫,名字叫亚特伍德,姓氏是什么他没说,克里斯等人也很有默契的没问。

  他是个北方人,准确来说是帝国东北方的人。

  有着高大的身躯,一只长脸幽暗而沉闷,高眼眶,鼻子窄而长,眼睛长而细,脸上永远挂着别人欠了他一百个金币的表情。披着一条不知道多久没洗过的、用很多只土拨鼠皮缝制的披风,散发出浓烈的味道,和他身上同样看不出原来颜色的衣服有得一拼。鹿皮长筒靴子也磨损得厉害,配合脏兮兮的胡子和已经在打结的油腻头发,邋遢得让人不敢接近。

  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常年在外讨生活的人了。

  只有历经很多的人才会如此不在意容貌与衣着,他们唯一在意的只是怎么保持继续呼吸。

  他是个剑士。

  一长一短两柄阔刃剑非常普通,剑身上有几个豁口,没擦拭干净的血迹呈现着暗红色,遮掩住了剑身的哑光;松松垮垮的用两根皮带挂在腰间,连个皮鞘都没有,但很方便抽出来,这也是老练战士才有的意识。

  而且他的实力应该很不错。

  其他商队护卫和他打招呼或者或交谈的时候,态度都带着尊敬。

  在这条商路上讨生活的人,只对金币感兴趣,也只对有实力的人保持着尊敬。

  “哦,亲爱的亚特伍德,你身上的味道会让舞娘们拒绝你的金币吗?”

  嘴巴很欠的雅各布曾经这样开过玩笑,然后被亚特伍德用一口浓痰回应。

  原本,不苟言笑的他与克里斯等人是不会有交集的。

  但是锡恩对他所携带的烈酒很感兴趣。

  恰好,他对克里斯与锡恩用向阳草根茎当烤肉佐料也很感兴趣。

  向阳草是生在北方严寒地带的植物,根茎辛辣,食用后会让人觉得身体有种燥热感,北方人经常用来当作佐料与加入黑麦中酿酒。

  这种北方才有的味道,让他很愿意与锡恩一起分享烈酒。

  另一个女人名字叫洁西卡。

  她是雅各布的随从,手上永远拿着一只半人高的、黑乎乎不知道什么材质的大弓,背着两个很大的箭囊,粗略看去应该不会少于一百支只箭矢。其中有四五支的箭尾折射着火光,竟然是纯金属打造的!

  和其他的弓箭手一样,她的腰胯也别着短柄匕首。

  只不过有点长,将之称为短剑更为合适,这也显示了她的近战能力不容小觑。

  自从这个女人加入之后,克里斯等人的伙食改善了许多,经常能吃到各种飞禽鸟雀。

  是的,她的射术很厉害。

  克里斯亲眼见过,她随手取了两只箭矢一起搭在弓弦上,瞄都不瞄一眼就松开了弓弦,让两只野雁连哀鸣都没有发出就从高空坠落。

  如此精湛的技艺,比起生活在耳语之林的精灵族都不逊色了吧?

  克里斯这么想,顺带对这个高瘦但胸围很壮观、几乎不说话的女人保持着敬意。

  只是偶尔的,也会私下感慨她所托非人。

  在相处的这些日子里、于扎营后各自搭起小帐篷睡觉的时候,克里斯就不止一次看到雅各布钻进了这个女人的帐篷,直到第二天清晨才伸着懒腰出来。

  而且在漫漫长夜里,很小的帐篷会轻微的摇晃,呼啸的寒风也被迫带上男人的粗喘与女人压抑的低吟游荡在大荒原。

  这种扰人清梦的行为,也让克里斯对雅各布多了几分鄙夷。

  今天的晚餐是烤野雁、一小锅热腾腾的蘑菇肉干汤,还有涂着蜂蜜的面包。

  小锅、蘑菇、蜂蜜与面包都是雅各布用金币偷偷和厨娘大婶换的,用他的话来说,如果对吃都不讲究,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对此,从小生活就很简朴的克里斯没有说什么。

  因为此时夜幕已经完全笼罩了大地,一轮暗淡的银月挂在半空和从西边升起的血月对立着,让人们很容易发现商队警戒火堆的外围出现很多绿幽幽的光点,犹如正在传递求偶信息的萤火虫般唯美。

  但是商队所有的人都知道,那是洛基达然狼的眼睛。

  警戒火堆的内侧,早就被商队们付过买命钱的佣兵们围成一圈全神贯注。

  有些佣兵前面还放了个简单的拒马,那是富有经验的老佣兵才懂的手段,虽然这并不能阻挡狼群的进攻,却可以稍微减缓它们的速度。

  “今晚放心的睡,最好是用东西把耳朵堵上,明天晚上才是个不眠夜。”

  很惬意打了个饱嗝的亚特伍德,将一根骨头扔进火堆,很难得的自动开口对他们说话。然后也不管克里斯他们出声,就起身去整理自己睡觉的地方。

  其实也没什么整理的。

  他没有帐篷,扔一张乌黑的不知道什么动物毛皮拼凑的毯子,躺上去压一半盖一半。

  这也是他至今仍有酒喝的原因,由商队提供伙食的他,驮马携带的除了这张毯子外就都是酒了。

  “睡觉?还把耳朵堵上?狼群都围过来了,你想在睡梦中被狼开膛破肚吗?”

  问话的是锡恩。

  临时搭伙的五人小团队里,就他能与亚特伍德多聊几句。

  “不懂就不要说话!”

  亚特伍德用满是污垢的手指扣着牙齿,吐出一点肉末,冲着锡恩翻白眼,“洛基达然狼没你那么蠢,它们今晚只是骚扰。骚扰懂吗?让你们睡不着,折腾你们到精疲力尽,那才是它们享受你满肚肥肠的时候!今天有那些见钱眼开的佣兵守着就够了,明晚才是我们拼命的时候。你爱睡不睡,别来烦老子就行!”

  说完,他从土拨鼠披风扯下两卷绒毛塞进耳朵里,习惯性的将剑抽出来抱在怀里躺下,不过片刻时间就打起了呼噜。

  克里斯四个人相互对看了一眼,神情都半信半疑。

  一阵沉默后,雅各布伸了个懒腰,懒洋洋的说,“你们三个先去睡吧,帐篷都搭在一起,我先守着,等下再把你们叫醒换岗。”

  这是最好的处置办法。

  虽然亚特伍德的话很有道理,更以身作则了,但四个人都不愿意拿自己的命去验证。

  “等下我第二个守。”

  克里斯表示赞同了这个提议。

  比起认识没有多久的亚特伍德,他宁愿相信这只烦人的苍蝇。

  至少这只苍蝇曾经给死者祝福过。

  “我最后一个吧!”

  锡恩也接着出声,黎明之前是最冷的时刻,他不好意思跟女人抢。

  洁西卡点了点头没说话,直接起身去搭帐篷。

  达成共识,四个人各自忙活。

  只是在雅各布从行囊中拿出武器的时候,克里斯的眼神很隐晦一凝。

  这是克里斯第一次看到了雅各布的武器,两把单边开刃的单手剑,样式和他手里长刀差不多,但是尺寸要短上不少。

  原本以为雅各布惯用的兵器是一把匕首呢!

  毕竟相处这么多天了,他唯一使用过的兵器就是别在腰间的长匕首。

  这让他对雅各布的实力又多了几分认识。

  在过去的二十几天里,他们没少在一起猎杀野兽添加补给,而雅各布用的是长匕首而非惯用的单手剑,但猎杀的野兽要比他更多。

  这个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

  接近我是什么目的?

  躺在帐篷里的克里斯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眠。

  不知过了多久,锡恩轻轻挑开帐篷的帘布,将手放在拍克里斯的肩膀上,很小声的说道,“好好休息吧,克里斯。哪怕他居心叵测,但在到达矮人国度之前,是不会对我们不利的。”

  原来这个一路上一直表现得没心没肺的壮实汉子,早就对雅各布上心了。

  也许,这才是老亨利让他带克里斯去南方的主要原因吧。

  “嗯,我明白了。谢谢你,锡恩。”

  得到开导的克里斯暂时放下了戒心,安然接受越来越重的眼皮。

  只是他没能迎来一个好梦。

  从雅各布哪里接过守夜的职责、然后交给洁西卡后,他仍然被狼嚎声惊醒了好多次。

  夜里狼群断断续续对商队发起了好多次试探性的袭击,让守夜佣兵烦不胜烦的同时,也让克里斯在睡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此,他在迷迷糊糊中睡过头了。

  等他被亚特伍德踢醒的时候,商队所有人早就开始了忙碌。

  旅人与冒险者抓紧时间给自己准备早餐,御者们在给科多兽喂食,佣兵们在包扎伤口和在收拾人或狼的尸体。

  他是被亚特伍德用那破破烂烂的鹿皮靴子给踢醒的。

  浓烈的味道熏得他想吐。

  忍受这种粗鲁行为的同时,他还要接受亚特伍德的鄙夷,“小子,如果你是一个人出来闯荡,如今骨头都在烂泥里发霉了!”

  “怎么没有早点叫我?”

  克里斯匆忙收拾着帐篷,向在火堆前烤着两只狼后腿的锡恩抱怨了一句。

  不用问就知道,狼后腿是雅各布用金币找佣兵换来的。

  “时间还来得及,亚特伍德说今晚就是狼群拼命的时候了,让你多睡一会儿也好。”

  锡恩含笑解释着,笑容里带着善意的揶揄,“而且,你昨晚没少爬起来吧?”

  “啊哈,火神在上!”

  坐在火堆前用匕首割狼肉吃的雅各布,很大声的笑着,“我敢赌十个金币,我们的小克里斯昨夜至少爬出了帐篷五次!就像年轻的时候用多了腰、晚年需要频繁起夜的老头!”

  这个讨厌的家伙啃着狼肉都堵不上嘴!

  火神在上,他快乐的噎死吧!

  克里斯第一次很虔诚的向名义上的信仰祈祷。

  今天是进入大荒原的第二十二天,阳光很暖,微风很凉。

  昨天的阳光已经把大地上的湿气烤干了,不在泥泞的道路也好走了许多,依旧清晨出发的商队多了许多追随者——洛基达然狼群。

  就像一夜春雨过后冒头的野草一样,洛基达然狼一夜就积聚了好多群。

  各个狼群不紧不慢的徘徊在商队的两侧,保持着若聚若离的关系,两者如同一对离别的情侣,一直舍不得说出再见。头狼偶尔还会引颈长嚎,带动所有的狼都在嚎叫,向商队昭示着它们才是大荒原的领主。在昨夜它们的频繁骚扰下,商队里绝大部分的人都疲惫不堪,眼睛红得像克里斯在冰原掠杀的雪狐。

  “该死的!到了矮人国度,我要喝下一桶的麦酒,搂着舞娘在床上睡个三天三夜!”

  这是一名大块头佣兵的抱怨。

  他脸上的倦容很清晰,手臂上还有一道已经止血了的伤口。

  “三天三夜?光明神在上,你确定不是三分钟就完事了吗?”

  另一个个头很矮却很壮实的大胡子立刻出口反驳,从信仰中就知道他来自帝国中土平原。

  “滚,你个人形酒桶!老子如果是三分钟,你母亲当年也不会生出你来!”

  .........

  他们两个的拌嘴,引起了所有佣兵的哈哈大笑,让昨夜失去伙伴的伤感犹如晨曦阳光中的露水般,慢慢消失无形。

  刀头舔血的生活,不应该拥有伤感这种情绪。

  因为今天还会有很多伙伴将失去,他们能做的,是让失去伙伴之前的时光尽可能欢快一点。

  是的,狼群没有等天黑就开始发起袭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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