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言情 > 快穿之女配才是大佬 > 第722章 年代:扑倒知青老公·25
  李爱国其实是很想去追陆浅薇的,毕竟现在在他的心中,陆浅薇已经是他的女人。

  可是妈说的也对,还是家里上工比较重要。

  在李爱国心里排序,就算李母再坏,这个家再不好,他也要孝顺父母,努力把家给照料好,这是作为一个男人必须要做的事情。

  父母给了他生命,又养育他这么大,他不可能因为一个女人就去忤逆父母,甚至不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李爱国认为,既然陆浅薇已经是他的女人了,那么等他做完事再去哄哄也不迟。

  可是让李爱国没想到的是,等他们都去做工了,却没发现陆浅薇的人。

  李爱国四处张望,也没在知青做工的那片地发现陆浅薇的人。

  “哟,还有脾气了呢,真是笑话。”李母一边磨洋工一边讽刺道:“身子都给了我儿子了,人都不是清白的人,居然还敢跟我们家闹脾气。以前每天都来的,今儿倒是不来了?

  “行,今天别来就让她以后都别来,当我们家是什么地方?要来就来,想走就走?”

  李父皱眉,汗如雨下,“你能不能少说两句?”

  李母顿时尖叫,“你说什么?你现在是为了一个外人在说我吗?你有本事教训我你怎么没有本事从盛白霜那弄点东西?你以为你在家里横就是本事了?”

  李母开始单方面地用话语碾压李父,李父闷不吭声在那儿干活。

  李爱国也在干活,可干着干着他就没有了心情,把锄头一丢就去找人。

  “李爱国,你给我回来!”李母气得要死。

  但是李爱国没回头。

  ·

  白霜和傅斯下班回家的路上,白霜看见路边的玉米地里似乎有人影。

  她刚想要细细去看,傅斯就叫住了她。

  “嗯?怎么了?”白霜坐在自行车后座,抬头看傅斯高大挺拔的背影。

  “别看那边。”傅斯低沉好听的声音散在晚风里,勾人又悦耳。

  白霜淡笑着抱住傅斯精瘦的腰,把脸贴在他的后背,“为什么?”

  傅斯加快速度骑过这片玉米地,眸光冷冷地瞥了一眼,不过开口的时候却是一片暖意,“脏东西,会长针眼。”

  傅斯和白霜离开这地方后,玉米地里的动静不仅没有变小,反而还愈发强烈。

  虽然有晚风,但是风速并不大,但高高的玉米杆却摇晃得十分厉害,足以证明这片纯洁的地里发生了什么不纯洁的事。tj268.com

  半晌,衣衫不整的陆浅薇才站起来,她两腮酡红,眼泛秋波,一看就是事后。

  然后李爱国也站了起来,他望着陆浅薇傻笑。

  “薇薇,你相信我,以后我绝对不会再让你受委屈。”李爱国举起手发誓,表情认真。

  “嗯,其实就算我受委屈我也不要紧,但是我想嫁给你,阿姨的话实在是太伤我的心了。”陆浅薇装可怜。

  李爱国果然心疼道:“我娘那边我去说,你放心,你一定能嫁进我们家,我也不会让我娘再为难你。”

  “爱国,你真好。”陆浅薇说着又投入李爱国的怀抱。

  李爱国美人在怀,脑子都晕乎乎的,简直被陆浅薇迷得不知东南西北,“嘿嘿,你是我媳妇,我当然要对你好。以后你做工的时候也不要那么累了,跟我娘学,也偷偷懒。

  “家里的事情你也别去做,我娶你是想让你享福的,我不想让你那么累。”

  陆浅薇闻言更加撒娇不止,惹得年轻气盛的李爱国一个忍不住,又把陆浅薇拉进玉米地里。

  ……

  过了两个月,入秋丰收,村里忙得不像话。

  大家都喜欢这个季节,丰收代表着能吃饱,能赚钱。

  而李家也在这个时候办了喜事。

  不知道李爱国是怎么跟李母说的,总之没像她说的一样要陆浅薇给那么多东西和钱。

  不过李家也什么都没给,他们家本来就穷,就算想给也得有东西啊。

  也没分家,陆浅薇嫁进李家后,还是在李家的房子、李爱国原来的房间里住。

  李爱国的房间甚至都没有重新修整一下,婚前什么样婚后还是什么样,和三层楼房的盛家相比就是天壤之别。

  李爱国和陆浅薇结婚也没摆宴席,只是简单地给大家发了喜糖。

  没别的,就是因为太穷了。

  知青站的人知道陆浅薇结婚的消息非常震惊,震惊完后就全部都是嘲笑。

  不论男知青还是女知青都觉得陆浅薇眼睛瞎了,她那么好的条件,居然选择嫁给木柳村最穷的男人。

  他们好歹也是个知青,就算要嫁要娶,也得挑一挑啊。

  说到这儿,他们的目光不禁往傅斯的身上看去,他们衷心觉得傅斯就是选对了人。

  瞧瞧人家傅斯,虽然家庭成分不好,可是盛白霜一点都不嫌弃他,不仅带他去县城里面的国营饭店上了班,而且家里盖了三层楼房还让傅斯过去住。

  傅斯的生活水平一下子就得到了质的飞跃!

  而且因为盛白霜的成分就是农民,还是比李家更穷的那种,傅斯的名声都得到了缓解。

  盛家现在能变得这么好,完全是靠盛白霜自己的双手挣出来的钱,没人能说一个字的不好。

  男知青们连连摇头,要是早知道盛白霜有这本事,那他们怎么会把这个好机会留给傅斯?

  更别提盛白霜不仅有本事,她还长得漂亮!

  都怪以前她太瘦,把这么美丽的五官给挡住了,要是她以前就这么漂亮,哪怕她穷到死,他们也会想和她处对象的啊!

  现在倒好,全让傅斯那个臭小子给捷足先登了。

  傅斯的确捷足先登了,但是又没有完全捷足先登。

  因为他搬进盛家两个月,还没吃到“肉”。

  盛爷爷住在一楼,老人家腿脚不好,不用爬楼。

  白霜住在二楼,下有盛爷爷,上有傅斯,安全不用愁——虽然本来以白霜的身手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就是了。

  每天傅斯回房睡觉都得经过二楼,可是他却没想好要以什么理由去到白霜的房间。

  再说,这年代的房子隔音效果很差,如果在二楼,那声音很容易被盛爷爷听见。

  所以傅斯的计划是,“拐”白霜去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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