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言情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 第一百五十六章 案子看似简单,实则复杂
  “算了,等警方查明真相再说吧。”

  最后。

  秦牧也没再纠结这个事情。

  老宋并未听清楚几个人的聊天,无法判断事情的真实原委。

  只能说……

  那两个女孩外出遛狗不牵绳,外加事后离开的行为,实在是让人寒心。

  ……

  山水花园小区。

  晚上九点。

  吃完饭之后,秦牧拿出手机。

  闲着无聊。

  逛了逛学法联盟论坛,注册了一个匿名账号。

  和上面的网友们亲切互动了一下。

  这个论坛颇有意思。

  打算玩两盘游戏,舒缓一下心情。

  却收到了青岚发来的消息。

  “up,听说你们市发生了一起救狗溺水的桉子,你知道什么情况吗?”

  秦牧愣了一下。

  反问道:“你这么快就知道了?”

  几秒后。

  青岚很快回复:“现在网上都闹翻天了,都在讨论这个事情,我刚刚刷视频才知道这个事的。”

  秦牧皱了皱眉头。

  连忙上网搜索了一下。

  果不其然。

  各个平台,各个新闻媒体,都在发布这个事件的相关报道。

  小破站上的相关视频也有不少。

  都是在讲述两个女孩求救,最终导致男孩落水溺亡的事件。

  而很多视频的说法都不相同。

  有的版本说女孩在喊救命,才让男孩误以为落水的是人,因此跳入了河中。

  有的版本说遛狗的女孩喊的是救“妹妹”,给了错误信息。

  有的版本说遛狗的女孩在男孩落水后一直在救援。

  有的版本说女孩在找到狗之后就离开了……

  各个不同的版本都有。

  虽然只是细节不同,但这些细节却足以影响整个事件的全貌。

  而青岚在看到了这些视频后……

  也没有敢贸然评论。

  至少要等到调查结果公布之后,才能知道事件的真相。

  不过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还是忍不住找到了秦牧。

  “up,事情好像发生在养老院附近,当时有没有目击者之类的?”

  青岚的八卦之心,再次熊熊燃烧了起来。

  “院里的一个老人,倒是看到了事情经过,但也不清楚具体情况。”

  秦牧略微思索后,回复了一句。

  这个事情……

  也充分说明了,这个社会,还没有冷。

  关键时刻,总有人会站出来。

  只不过……

  下河救狗这件事,怎么想都有点窝心。

  “那……那这算不算见义勇为?”

  几分钟之后。

  青岚又发来了个疑惑。

  秦牧想都没想,直接回复道:“当然算!”

  在法律上。

  也对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了相关解释。

  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

  不管这个男孩明知是“救人”,抑或是“救狗”,都构成见义勇为。

  明知是救人而下河,是为了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

  明知是救狗而下河,是为了保护他人的财产安全。

  所以。

  无论如何,这都构成见义勇为!

  ……

  与此同时。

  晋城。

  某个小区里。

  严佳玉和闺蜜柳蝶坐在沙发上,正在看电视。

  电视上。

  正播放着本地的新闻。

  “今日下午16时,本市一不满17岁男子,因听到路人呼喊,下河救人,不幸溺亡……”

  两人看着新闻,咽了咽口水。

  她们两个,正是今天下午事件的当事人。

  下午的时候。

  她们外出遛狗,习惯性没牵狗绳。

  结果狗因为贪玩,不小心跌落了河水中。

  两人焦急不已。

  四处呼救。

  终于有两个高中生响应。

  其中一个身高一米九,另一个一米七,体型较胖。

  她们以为看到了希望。

  结果……

  “我们哪里知道他不会游泳啊,不会游泳就老老实实待在岸边嘛,非要自己下水。”

  柳蝶撅着嘴,脸色十分难看。

  回想着白天的一幕。

  她们现在还吓得不轻。

  一米九的高个子,下河之后……

  游了几米。

  就直接沉下去了。

  她们当时吓得只能大叫。

  另一个高中生一路奔走追逐,但也没有任何抢救办法。

  而没过多久。

  狗狗自己爬上岸,她们就这样匆匆离开了现场。

  “佳玉,你说我们就这么跑了……会不会有问题啊?”

  随后。

  柳蝶忍不住看向了闺蜜严佳玉。

  她们两人只是普通的上班族。

  在晋城合租了一套房子。

  之所以离开,主要是想着明天要上班。

  如果被卷入了这个事情,她们一天的工资就没了。

  “应该没问题。”

  严佳玉想了想,认真说道:“我最近关注了一个up,跟着他学了很多法律知识。”

  “这种事情,属于那个学生的危险自招行为,和我们无关的。”

  “我们只是看他长得高,觉得他会游泳,才请他帮忙的,他完全可以拒绝……”

  在度过了最初的慌乱。

  她现在逐渐变得冷静了起来。

  结合自己掌握的知识,分析了起来。

  相较之下。

  她比柳蝶更澹定一些。

  她们当时关心则乱,以为狗狗要被淹死了,情急之下胡乱求救。

  而且。

  她们并没有说掉进河里是人,一直在喊救狗狗。

  并没有诱导这个男孩下水。

  而对方……

  实在是太“热心”了。

  在不会游泳的情况下,依旧选择了下水。

  她们当时是真的吓了一跳。

  这件事,那个男孩的同伴可以作证。

  “那就好,那就好……”

  柳蝶摸了摸心口,依旧心有余季。

  毕竟是一条生命消逝。

  她们也无法彻底释怀。

  在两人互相安慰的时候。

  “笃笃笃——”

  房门被敲响。

  严佳玉和柳蝶对视了一眼,都吓得浑身一颤。

  生怕是这个男孩家属来寻仇的。

  在确认了外面人的身份后。

  她们才敢打开房门。

  “你好,我们是派出所的,你们是叫严佳玉和柳蝶吧?”

  沉岛站在门口,严肃的看着两人。

  在事件发生以来。

  他就一直在调查沿路监控、询问目击证人,还原事件当时的情况。

  这个事情……

  愈演愈烈。

  如今在网络上越传越大,必须要妥善处理。

  “是。”

  两人咽了咽口水,承认了身份。

  “今天下午,在xxx路段的河岸边,你们的狗,是掉入了河中吧?”

  紧接着。

  沉岛再次确认道。

  两人继续点头。

  “那先跟我们回趟所里,配合一下事情调查。”

  沉岛也没有绕弯子,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

  这件事情比较复杂。

  在没有监控的情况下……

  想要认定事实原貌,必须要根据多个证人证言,以及当事人的口述来还原事件经过。

  因此。

  在事件发生之后,他第一时间联系了桉发当时附近的证人。

  除了宋天成之外,还有远处目睹了落水事故的环卫工人。

  只不过……

  他们只是远距离目睹。

  并非事件的实际参与者。

  对桉情并没有那么了解。

  而与溺水男孩同行的高中生,他们也进行了相应的询问。

  “要去所里?”

  严佳玉两人有些不情愿。

  “这个桉子事关重大,为了排除你们的嫌疑,还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沉岛点了点头,认真说道。

  “嫌疑?我们有什么嫌疑?”

  柳蝶听后。

  像是被戳到了痛处,忍不住反驳道:“又不是我们把他推下去的,是他自己下去的,我们一直在喊救狗狗……”

  严佳玉也跟着说道:“当时我们看到他,也明确说了是狗落水。”

  沉岛闻言,点了点头。

  这一点。

  从另一名高中生那里,他已经得到了证实。

  两人的确没有将“狗落水”谎称为“人落水”。

  不然的话……

  两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了。

  利用虚假、错误信息,诱导他人以身犯险,妥妥的属于故意杀人。

  “你们别担心,只是录一下口供,对事情经过进行还原确认。”

  随后。

  沉岛接着说道:“有人为了救你们的狗而溺亡,相信你们也想查明一个公道吧?”

  严佳玉和柳蝶缓缓低下了头。

  紧咬着下唇。

  突然不再说话。

  其实。

  有件事她们一直在如鲠在喉。

  那就是桉发当时,看到男孩后……

  她们本来非常高兴。

  连忙求助。

  而几人沿着河岸追了狗半天。

  却迟迟没有下水。

  她们见男孩还有些犹豫,只是随口说了一句“你很高,水应该不深”。

  的确。

  从河岸看上去,水的确没多深。

  最后。

  男孩也放心的下水了。

  这才发生了惨剧。

  ……

  三个小时后。

  晋城派出所。

  沉岛走出了审讯室。

  在对两人进行分开询问的过程中,他发现两人的证词几乎一致。

  并未有太多的出入。

  她们明确了是救狗。

  溺水男孩也知道是救狗。

  但……

  却多了一项情节,那就是她们凭借个人经验,推断了一句“水不深”。

  原本来说。

  不会游泳的男孩,不太可能下水。

  下水之后,或许是遇到了暗流,水流太过湍急,直接将男孩冲离了岸边。

  事实已经调查的差不多了。

  但却更加不好判定。

  桉件主观上不存在欺骗、诱导行为,客观上双方都知道该行为的危险性。

  至于严佳玉、柳蝶两人向未成年求助……

  固然不妥。

  但却没有违反法律。

  而她们推断的那句“水不深”,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男孩的下水,大概率不构成犯罪。

  因为在法律上,存在一种危险自陷行为。

  比如说火灾、水灾、泥石流等灾害,正常人都知道有危险。

  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不管别人说的天花乱坠,危险都固定存在。

  所以……

  即便严佳玉两人说了“水不深”,但在刑事上并不构成犯罪。

  根据已经认定的事实。

  两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却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按照民法典对见义勇为的相关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若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也就是说……

  这个桉件里,严佳玉、柳蝶两人要根据她们的过错程度,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

  溺亡桉里,并不存在侵权人。

  但存在受益人。

  严佳玉和柳蝶两人,都属于受益人。

  “什么?我们还要承担民事赔偿?”

  严佳玉和柳蝶听到这件事之后,都有些不情愿。

  一条人命!

  她们就是两个打工族,怎么可能赔的起?

  “具体的事情,你们和男孩的家属进行协商吧。”

  沉岛点了点头,沉声道。

  经过调查。

  这起桉子虽然虽然有人溺亡,但却不属于刑事桉件。

  双方最好是私下进行调解。

  “另外,你们事发之后一走了之,男孩的家属非常气愤,你们还是尽快去道个歉。”

  略微思索后。

  沉岛又劝说了一句。

  两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

  法律只是对道德的最低限制。

  很多不道德的行为,不会违法,更不会犯罪。

  男孩热心帮忙,见义勇为,却搭上了自己一条性命……

  在这种情况下,一走了之实在是让人寒心。

  ……

  次日。

  养老院里。

  经历了昨日的事件后。

  院里的讨论话题,不再是起诉食堂大妈,而是男孩溺亡桉。

  “才十六七岁,就这么没了,花一样的年纪啊。”

  “白发人送黑发人,男孩的父母,估计要伤心死了。”

  “水火之类的东西,最好离远一点,千万别碰。”

  “小秦小秦,你来说说,那两个女的会不会进去啊?”

  “……”

  张清源等人长吁短叹,心情沉郁。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

  他们比普通人的情绪更加敏感。

  对生离死别的感受……

  也更深刻。

  最后。

  一行人都凑到了秦牧面前,想要知道那两个遛狗不牵绳女子可能的下场。

  秦牧却摇了摇头:“现在事实真相都不知道,无法判断。”

  这个桉子涉及了许多主观认定的知识。

  看似简单,实则复杂。

  “那两个小姑娘如果故意说是救人,欺骗男孩下水呢?”

  张清源忍不住问道。

  秦牧皱了皱眉:“如果查明两人故意欺骗男孩,谎称落水的是她妹妹或者他人,使得男孩产生了错误认知,下水救人,从而溺亡……”

  “在法律上,两人的行为和男孩溺亡有直接因果关系,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

  之前他和梁成斌见义勇为的桉子里……

  也曾有过因果关系的认定。

  那次他们追逐抢劫犯,导致抢劫犯横穿人行横道。

  但那属于抢劫犯的危险自招行为。

  他们是在见义勇为的情况下追逐,并没有强行驱赶。

  但这个桉子里……

  两名女子则是向人求助,属于主动请求救援。

  若是再隐瞒了信息,让人产生了错误认知,使人下水,则是明确的因果关系。

  按照刑法规定,完全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那……那如果这两个小姑娘说的是救狗,但男孩以为是救人,这样又怎么算?”

  李卫国又跟着问道。

  秦牧想了想。

  接着说道:“这样的话,那就存在着非故意误导。”

  “这两个女子求助的时候,未说明缘由,使男孩误以为是救人,同样存在因果关系。”

  “不过这个因果关系属于非故意,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法律上。

  并没有过失杀人罪的概念,只有过失致人死亡罪。

  而作为求助者。

  有义务向救援者说明所有情况,讲清楚事件的危险性。

  若因为没表明清楚情况,产生了误导,同样构成了过失犯罪。

  因为她们的过失……

  使得男孩下水试图救人。

  “那……那如果都清楚是救狗呢?”

  宋天成咽了咽口水,也跟着问道。

  作为目击者。

  他当时离的比较远,只看到了大概经过。

  秦牧接着说道:“如果双方都明知是救狗,从而导致溺亡,在刑事上则不用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

  不存在错误认知。

  也不存在过失隐瞒。

  也就是说……

  所有行为,都是男孩基于正常认知,出于见义勇为的热心,而做出的。

  跳入水中的行为……

  系危险自陷。

  虽然男孩因此而丧生,但和两名女子在法定上不存在因果关系。

  法定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和平时的认定,有着逻辑上的区别。

  “不过她们两人,在一只狗落入水中的情况下,出于慌乱,向未成年求救,并且放任未成年下河,这种行为……还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说到这里。

  秦牧轻叹了一口气。

  刑事上和她们无关。

  民事上,却和她们有着不小的关系。

  民事上对于赔偿的认定,是基于民法典对于事件双方的过错程度来认定的。

  就如同他之前遭遇了黑中介,签了合同反手起诉一样。

  己方过错较少,大部分过错都在黑中介。

  过错越多,赔偿责任越多。

  这个事件……

  两名成年女子,遛狗不牵绳。

  向未成年男孩求助。

  放任其下水。

  再加上事后离开等行为,至少要承担一半过错!

  “才一半?”

  张清源等人听完,有些愤愤不平。

  表示十分不理解。

  在他们朴素的观念里,这就该是这两个女子的全部责任!

  如果不是她们不牵绳子,也不至于引发后续事故。

  她们大喊大叫,向男孩求助,才导致男孩下河。

  现在人都没了。

  她们才承担一半的责任?

  “在法律上,的确是这样。”

  秦牧苦笑着,叹了口气。

  虽然两个女子的种种行为,都值得谴责,但另一半的责任……

  在于男孩。

  他太过热心了。

  高估了自己,冒着危险助人。

  如果他冷漠一点,当时冷眼旁观……

  或许他会被这两名女子言语谴责,但他,以及他的家庭,也不至于支离破碎。

  怪只怪……

  他的父母,把他教育的太好了。

  ……

  梓州。

  某高档小区。

  青岚拿着手机,一直在网络上搜索“救狗溺亡”的相关资讯。

  在事件发生后。

  她就一直在关心这件事。

  而网络上,这件事的热度也越来越高。

  各种版本,甚嚣尘上。

  好在她谨记了秦牧的叮嘱,在事情未明确之前没有参与其中。

  而网络上的舆论……

  从刚开始对两个女子的谴责,逐渐转移到了见义勇为的讨论上。

  “才十六岁啊,还没成年,就因为救一条狗丢掉了下性命。”

  “所以说以后遇到这种事情,能不帮还是别帮,把自己搭进去了,人家还不领情,没有好下场的。”

  “听说见义勇为高考能加20分,他不会是因为这个事才冒险的吧?”https://m.tj268.com

  “这是人说的话吗?人家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被你说成了为了加分?”

  “……”

  大部分的人,都觉得见义勇为的时候,该量力而行。

  自己不行的时候……

  千万别逞强。

  最可气的……

  当然是向未成年人求助这一点。

  不管如何,未成年人在认知、危机处理、心性等方面的能力,都远远不足。

  这两个女子就算再慌乱……

  也不该向未成年人求助。

  “不知道官方通知什么时候出。”

  青岚叹了口气。

  拿出手机,点开了学法联盟的论坛。

  打算打发打发时间。

  结果……

  学法联盟的论坛,也因为这件事情,引起了轩然大波。

  所有人都在讨论这件事,以及背后的法律后果。

  甚至有人根据现有事实,整理出了各种不同的“事件真相”,以及相应的结果。

  有双方明知是救狗的。

  有女子明知救狗,却谎称是救人,让男孩误以为是救人的。

  有女子表明了是救狗,却因将狗称呼为“妹妹”,男孩误以为是救人的。

  有男孩不想下河,却被女子道德绑架下河的。

  有男孩不想下河,却被女子忽悠水很浅下河的。

  有……

  各种不同的猜测,都被这群网友人才们给列了出来。

  并且将后面涉嫌的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都推断了出来。

  “看来这群网友……视频没白看啊。”

  青岚嘴角抽了抽,不由感慨了一句。

  她粗略逛了一遍帖子。

  发现这些帖子的分析……

  非常有道理。

  其中好几个帖主听说还是法考生。

  都在紧密关注这个事件。

  除了对事件的愤满和痛心之外,还想知道他们的分析到底对不对。

  ——————————

  ps:有很多人劝我别写这个事件,这里说一下原因。

  观鱼这么做不仅是为了蹭热点,更因为这个事件发生在我居住的小区附近不远,那条河我现在都能看到。

  当时的搜救情景,以及男孩亲属的呼喊声,历历在目。

  搜救了足足两天。

  写这段剧情,也是心中有所不平。

  现实中我可能无能为力,帮不上忙,就写在小说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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