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女频频道 > 暴君纳妃当日我孕吐了 > 第313章 万里
  沈子书忧心,“可是此处距离漠北有九千里上万里地,纵然说您的汗血马日行千里,可这人哪里受的住不眠不休一日颠簸千里呢,正常一个月才能到的,您说一个月赶回京来,这路途奔波,龙体只怕承受不住。不然,还是弟去吧,您可信任弟不能辜负嘱托。”

  “朕心意已决。朕亲自去见她。”

  傅景桁在这件事上是执拗的,也顾不得臣子会不会笑话他。

  不管多少里地,九千里也好,一万里也罢,他哪怕过去和她说一声她是被冤枉的,可以回京好好生活了,然后看她一眼就行,他始终对她从冬园出走时的不告而别不能释怀,她真的这事做的非常绝情,她明知道他根本离不开她,他得让她当面给他读读她写那封诀别信,不然他不死心,此生死不瞑目。

  “老莫,你传旨下去,今年同往年一样,各亲王,各臣子,在先皇忌日祭祀期间在各自宅邸守丧,严禁荤腥,派人各处盯着,有人违规直接斩首。”

  “是,君上。”老莫清楚实际不是盯着各处有没有悄悄开荤,而是盯着别叫人发现实际君上离朝,朝中是龙替在为先帝守孝,“那您同清流出行在外务必小心。”

  当夜里,傅景桁同清流等人自通往宫外幽闭处的暗道出宫去了,轻装出行,一路向北,风雨无阻。

  正常一个月的行程,他们催马急行,用了十一天赶到了漠北摩诃镇子。漠北大风将人面庞刮的颇痛。

  傅连月来国事操劳,加上记挂爱妻,路上奔波,淋了几场雨,身子不好,发起高烧来,就这个脾气,还要去见文瑾,理论清楚。

  傅景桁问清流道:“是这里了?她在这个镇子上,靠近沙漠那边的一处军属人家。”

  “是了。爷。”清流回复。

  傅景桁颔首,“找处客栈,休整一下吧,你们随朕赶路都累了,在这里会逗留几天,你们好吃好睡,把身体调整好。”

  在镇子上找了处最好的客栈,这地方贫瘠,最好的客栈也显得脏脏破破的,但连着十一天每天都透支跑八九百里地,清流和暗卫基本都累垮了,进了客栈,吃了饭就进屋睡下。

  小伙子们都觉得大王为了早些见到先皇后简直是不要命,也是因为一个月内必须回朝,时间的确紧急。

  傅景桁打算在此处逗留七八天就返程回京城了,不然朝里先皇的忌日祭祀过去,他不在朝里容易出乱子,若不是恰逢先皇忌日,他也没有办法离京邝政一月。

  妻子就在附近,傅景桁没有多少睡意,他立在屋内,往铜镜中看自己,满面胡茬,非常憔悴,又瘦到脱相,高烧着人也糊涂,显得面目可憎了起来,不复数月前曾经的英姿勃发。

  随行军医要给他看龙体,说:“不行,君上,立刻睡觉。不然恐怕支撑不住。属下去给您煎些药用了。”

  “不困。去煎药就是。朕会好好保重身体,遵医嘱。朕知道国事重要。”傅说。

  他还是有不少皇家公子的骄傲,将自己梳洗干净,换了干净的绛紫色颇为矜贵的衣衫,将面庞上胡茬剃干净,打一柄折扇,提了些物什便出了客栈。

  军医煎药慢,他也没耐心等了。

  他在脑海中构想着文瑾此时在做什么,这时是晌午,许是她正和蒋怀州用午餐,他们一起煮饭,然后一起坐在小桌边,和睦地吃着简单的饭菜。他来了,算什么,是了,他是她腹中孩子的父亲,她说过孩子不会叫旁人父亲。

  这地方他挺熟,十七岁被老文要求带兵打仗和边界西北边的游牧部落交涉过,他曾经年轻,带兵没有经验,那时还是跟着娄正业学习,他那时受了很重的伤,他伤重躺在沙漠上看星星,很孤单很美。

  他看着星星会想到瑾妹在王宫外等他归国,也会想到疼爱他的父皇将江山交给他,他为了瑾妹的期盼和父皇的遗愿都要活着回去。

  他心里面瑾和父亲是最重要的两个人。母亲在他三岁抛弃他,他对母亲是恨之入骨的。

  瑾为什么会来这里?他哪里敢想是因为他曾经给她讲过他在漠北看星星的事情,小东西一直很想来看看他看过的星星呢。他以为她是无意间凑巧来到这里的。

  ***

  “阿小,等等我。臭阿小。你在沙漠里迷路,会被流沙卷走的。”

  文瑾在摩诃沙漠边边上追着她收养的一条小土狗,这是她此生养的第三条小狗,第一条阿大被端木害死了,第二条阿大西施犬留在王宫陪大王和长林了。

  她很喜欢小狗,她遇见这条小狗的时候,是在她在那个雪夜,荒芜的古刹里睡醒的翌日,小狗也蜷在战马赤兔的腹部,显得比她还可怜不少。

  她当时问小狗,你也没有家了么,小狗没回答,毕竟小狗不会说人话。

  文瑾就同情心泛滥把小狗儿抱着一路作伴了,倒不知是不是偷了谁家的小狗儿呢。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古刹里,流浪狗的可能性比较大了。

  文瑾一路北上的路上,见了好多见闻,她离开广黎帝都的时候是冬天,那夜大王被傅昶所行刺受伤了,她决定不做没用的负累,所以留书出走了,开始一个人带着长忆流亡,被国家主公驱逐真的特别心灰意冷。

  不过她没有一蹶不振,因为人无论身处怎样的逆境,都不可以放弃自己。只有自己坚强起来,面对现状,并尝试改变现状才会使乱糟糟的生活回归正规。

  文瑾虽然对感情死心眼,但素来是坚强的女人,尤其肚子里揣着一个,所以无论现状多惨她都不可以倒下,何况她手里带着几十万两钱银,生活是无忧的,吃不上饭才发愁呢,有饭吃就不愁了。

  好好活着。要比仇人活的久,不能亲自手刃,能去坟前扬骨灰也行吧。

  文瑾换了男装,把过于惹眼的脸颊用墙土弄的黑黑的,一路往北走,她一个人走过了很多城郭,每到一个地方都看到了街市人文的不同,还听到了很多不同的方言,单骂老子娘都分外有地域特色,在街头巷尾听见了不少版本。

  流离失所使她增加了见闻。也算是有得有失吧。凡事看积极向上的一面,人也会比较容易快乐。

  她因为肚子里有长忆,所以她行路很慢,路上因为颠簸,动胎气,下面出了几次血,病了一二月,在客栈里悄悄出去找大夫拿药,一个人在外并不敢声张,总归是将孩子保住了。一个人吃保胎药还是会想起孩子父亲,也会羡慕路上相互搀扶的老夫老妻。

  好可惜,她没有任何奇遇,也没有大着肚子在异地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来,她单保胎药吃了百余副吧,她身体不好,便强迫自己多吃食物,几个月就从九十三近胖到了百四十斤了,路上又穿着男装,就像个大肚腩的圆圆的脏脸小生,并没有遇到劫财劫色,还算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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