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吴州境内,十几匹快马加鞭,迎上了一队三十余人的官兵。
终是应验了侠以武犯禁这句话,三十名官兵被屠戮一空,这货江湖客也损失了数人。
“大哥!老刘,翻丫头,还有大虫子都死了,其余几个也受了不轻的伤!”一个身着皮甲的人上前来,对领头的刀疤脸低声下气道。
刀疤脸头领点头,然后道:“别管了,咱们快马加鞭去越城,有具体消息,那本秘籍和丹药在越城出现过!随后那一伙盗秘籍的江湖人全死了,只余下一个命大留了口气。”
说罢,那人拿出两张画像,一张上面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娃娃,十五六岁的模样,另一张上面是一个青年,看起来二十多岁,生的绝美,便是刀疤脸首领看见这张画像也不免有些失神!
“你说那小子会不会是骗我们的,哪有男人生的如此倾城?”首领问那个身后的皮甲中年人。
“这……兴许是真的,毕竟该无人能在十八般酷刑下还能说假话!”皮甲中年人道。
刀疤脸头领哈哈大笑,道:“若真生的如此美艳动人,那便让他做我压寨夫人!”
“纵是男人我也认了,一刀下去不久和女人一样了!”
皮甲中年人听得冷汗直流。
“走!此去越城,快马加鞭也就几天的路程,莫要误了大事!待我服了丹药,成了生死渡境界,你我余下的人便去魏地找个地方占山为王,到时候有我一口肉吃,少不得你们的汤喝!”
“多谢大当家的!”皮甲中年人擦了擦冷汗,拱手称谢。
可那刀疤脸头领也没应声,只是不难的看着他。
中年人立马意识到说错了话,道:“多谢,大王!”
刀疤脸头领这才满意,带着一众麾下纵马往越城赶去。
越城之中甚是欢闹,今日卢城主再次挫败了江湖客的掠兵,举城的人都是呼喊着城主威武,那位卢性城主更是在府上大摆宴席,说是要连开三日宴请宾客,那位掠兵的江湖汉子也在列,与卢城主把酒言欢,更是馈赠金银珠宝,美人美酒,好不快活。
如此城主真是人间少有,比江湖客更江湖。
当日孟黄粱也凑了个热闹去,与新收的小徒弟胡吃海喝了一通,与那些宴请的宾客打成一片,认识了不少朋友,也知道了一些本不该他知道的越城事。
“哎,当年那位铁匠也是位江湖鼎鼎有名的高手,若不是陆家那档子事,也不至于到城外开间铁匠铺!可能如今的江湖榜前百,不,前五十,都得有他一个名额!”
一张圆桌上铺着大红的桌布,围坐着十个人,桌上佳肴美酒比比皆是,一桌下来没有一金那是万万做不到此等排场的。
如此排场的宴席,还有上百桌,整个城主府今日摆出如此排场就是为了宴请城中江湖客。
孟黄粱也进来蹭吃蹭喝,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毕竟他也算是半只脚踏入江湖了不是?
这一坐便是酒过三巡,然后才开始打听那位听说也曾去过江湖的肌肉大爷,没想到很轻易就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哦,那吴六还真有些名堂?”孟黄粱轻笑。
“何止啊!在三十年前的越城,他可是出了名的百人敌!一杆相龙丈杀的江湖上的人闻风丧胆,皆知吴州越城有个百人敌,一身武艺那可真是百年一遇!”给孟黄粱说讲的是一位也有些年头的大爷,但也手捧一碗吴钩,细细品味,仿佛是在品尝过往岁月。顶点小说
“他的成名战,便是前往魏州,解救被马匪掳走得陆姓一家,单人单马,一杆相龙丈,杀的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三百五十二人的马匪寨子,硬生生被他凿出了一条血路,救出了陆家一大家子人,自己身中五箭十二刀,依旧屹立不倒,护着陆家回了越城才去救治,那可是一旬时日啊!”老仍有些唏嘘。“如此凶猛的人物,本该就去江湖上,怎的就去了陆家做了家仆?老夫想不明白,想不明白啊。”
孟黄粱有些疑惑,问道:“这陆家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能将如此人物收做家仆?想来该是显赫贵人吧。”
老人斜瞥了他一眼,突然就禁了声,自顾自地吃酒吃菜,不跟这个外来的江湖客多嘴什么。
孟黄粱也不追问,吃饱喝足便带着余文乐出了城主府。
“师傅,那个老头竟然真的是一个高手!”余文乐抱着那个坛子,兴奋的道:“我还以为他是胡诌的,没想到真是一个高手!”
“入的天地间逍遥,能不高吗!都是退隐江湖好些年的老怪物了!”孟黄粱打了个哈欠,道:“今日倒是蹭了一顿好酒,那壶三载逢春就不错!”
“那比起师傅如何?”余文乐笑着屁颠屁颠的跟上孟黄粱的步伐,天真的问。
“和我比?哈哈哈哈!他怎和我比?我们本就不是一路人,我是天上人,他是江湖人!”孟黄粱打了酒嗝,哈哈大笑。
“越城这江湖,水很深哪!”
余文乐不解,但想到师傅那点木成铁的手段,又点了点头,暗道:“传闻仙人有点石成金的本事,师傅他能点木成铁,也不差,就算不是仙人,也该是仙人的儿子吧!”
天真的余文乐就是这么以为的,浑然不知眼前的师傅,虽不是真仙人,却也不差多少了。
余文乐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和师傅你一起的那位,我该怎么称呼?”
“嗯,这倒是个好问题,他是我的结义兄弟,你该叫他一声师叔!”孟黄粱笑着道,“不过他呆头呆脑的,嗯,一点都不圆滑。”
“他也如师傅一般神通广大么?”余文乐问。
“也不尽然,他是个耍剑的,想杀人时手中无剑亦可杀人,不想杀人时便是给他一柄宝剑,他都把握不住!”孟黄粱拿起酒囊又开始灌酒,出门时灌得吴钩如今只剩一口,被他一饮而尽。
“啊?”余文乐被孟黄粱一番话绕的迷糊,想了半天都没想明白,只得再次开口问,“那师傅他到底是厉害还是不厉害。”
孟黄粱摊手,道:“我怎么知道,这取决于他自己想不想变厉害,他若想,一剑搬山越岭杀得妖魔鬼怪,不想时就真是个普通人。”
“杀的妖魔鬼怪?”余文乐眼中闪闪发光,注意力被吸引过去,问道:“师傅,真得有妖魔鬼怪吗?”
小娃娃得好奇心总是泛滥,一会儿好奇这个,一会儿好奇那个,尤其是十六七岁这个年纪的男孩,心里都有个马踏江湖行侠仗义的梦,心中好奇更胜,一路上化身十万个为什么,一个皆一个的抛出来,炸的梦黄梁头皮发麻。
薛布衣今日就枯坐在客栈一整日,桌前摆着一碗坨掉的阳春面,半斤牛肉。
他倒是未动筷子,对面那个小乞儿和一个半大点孩子却吃的欢快,桌上摆了十余个空碗,还有半头被啃的七零八落的烤全羊,模样凄惨的不忍直视。
当时那小乞儿就要被丢出店门,最后还是被薛布衣给叫住了。
许是看那小模样可怜吧,薛布衣只是单纯动了恻隐之心,便让老板给这小乞儿准备些吃的。
没想到那小家伙不客气,开口点了十万阳春面,半头烤全羊,还在外面拎回来一个六七岁的小屁孩,看起来该是和这小乞儿一起的。
两人进来这一顿啃一顿吃,便将十几个成人都未必吃得完的饭食吃了个七七八八。
这孩子的饭量着实惊呆了零星几个进来吃饭的食客,倒是薛布衣依旧是没什么反应,盯着桌上的食物,眉头紧皱,一副想要动筷却又不敢的模样。
没人知道那位打败了守门人屠户的江湖新秀在做啥子,唯有对面的两个小乞儿,能看清那枚红的犹如鲜血渗出一般的小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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